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湖北省集體合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為依法規(guī)范集體合同(含專項集體合同)的審查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切實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集體合同審查工作須知如下事項: 一、關于集體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 用人單位在申請合法性審查時,應向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一)集體合同文本。 (二)用人單位、工會依法成立的證明材料(即用人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書復印件,工會法人資格證書或工會委員會成立批復復印件)。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書的用人單位分支機構,需提供用人單位授權委托書。 (三)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集體合同的決議(應當注明到會人數(shù)、投票表決情況)。 (四)集體協(xié)商代表基本情況,包括:集體協(xié)商雙方首席代表任職資格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附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集體協(xié)商代表姓名及工作崗位(以表格形式報送)。 二、關于集體合同的審查權限和審查范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集體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中央在漢單位所屬企業(yè)、中央和部隊在漢企業(yè)、東風汽車公司、江漢石油管理局、省直管企業(yè)的集體合同進行審查。其它企業(yè)和單位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查。 三、關于集體合同審查的程序和時限要求 (一)集體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應在10日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合法性審查,并按規(guī)定報送相關材料。簽訂區(qū)域性、行業(yè)性集體合同的,由區(qū)域、行業(yè)的工會組織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后,對不符合要求的報送單位提出補正要求,符合要求的,填寫《集體合同送審表》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集體協(xié)商的主體資格和程序、集體合同的內容等進行合法性審查。并按照《集體合同審查表》的要求提出審查意見,按職責權限進行報批。對集體合同有關內容提出異議的,簽訂集體合同雙方應對提出異議的條款進行協(xié)商修訂,重新報送審查。 (四)集體合同審查合法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在15日內,將《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送達簽訂集體合同雙方,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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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0:06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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