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3日電 據(jù)韓聯(lián)社消息,首爾高等法院就中國公民劉強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的引渡案今日做出判決,不將劉強引渡至日本。負責該案件的首爾高等法院刑事法庭今天表示,將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劉強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韓國的政治秩序和憲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數(shù)文明國家的普遍性價值。由此,劉強將立刻獲得釋放,并主動出境回國。 首爾高等法院表示,罪行的對象是靖國神社,其在法律上雖是宗教團體的財產,但其也是祭祀主導日本對外侵略戰(zhàn)爭的戰(zhàn)犯們的象征性場所。劉強為了政治上的大義,犯下了罪行,兩者具有有機關聯(lián)性。此外,劉強并未造成人員傷亡,造成的財產損失也不重大,考慮到這些情況,不能斷定劉強犯下了嚴重、殘忍的反人倫罪行。 劉強去年1月8日因向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2011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國神社投擲了火焰瓶。由此日本當局通過外交途徑要求引渡劉強到日本。 |